手机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全国统一热线:13867164226
{sectionname}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13867164226 
联系地址::中国杭州市文一西路767号西溪国际商务中心A-302
E-mail: qxfjeep@163.com


“律师文苑”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urlsectionname} >> 债权债务

借据不规范 诉讼有风险

时间:2015-07-14 18:06:57    浏览次数:3193     来源:本站    作者:秦雪峰   

【案情】

谢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后谢某长期在外,一直未归还借款。李某至法院起诉,发现李某提供的借条上的借款人署名为“谢某亮”,而实际上其身份证名字为“谢某良”。就此类案件来说,如债权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身份,其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评析】

借贷双方是亲戚或关系比较密切的人。借款人出具借条时很容易将曾用名、绰号写在借条上。一旦产生纠纷,往往因诉讼主体问题,使出借人花更多时间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纠纷,且存在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的风险。因此,出具借条时应写明借贷双方身份证上的名字,如有别名可作备注,另还应写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等,并在借款人签名处及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等主要内容上捺指印,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声明:
| 本网所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之目的,如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处理。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的法律意见或对法律的解读,任何仅仅依照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做出的作为或不作为决定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手机版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2012-2025 杭州秦雪峰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017823号-3 技术支持:燎扬网络
地址::中国杭州市文一西路767号西溪国际商务中心A-302 电话: 13867164226 邮 箱: qxfjeep@163.com